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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3/06
- 違規日期
- 2019/09/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周界外不明管線有廢水排放,現場於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另本府環境保護局同年9月19日再至貴公司稽查,使用管中攝影機至不明管線末端回溯管線查證,發現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備活性污泥池(T01-6)設置揚程馬達連接專用PVC管線將廢水繞流至該不明管線排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崁路一段二七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27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