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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61
- 處分日期
- 2019/11/28
- 違規日期
- 2019/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委託「開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所屬清運車輛(KEB-8658)及「首捷環保實業有限公司」所屬清運車輛(車號399-BR)於108年7月10日清運「本市永安區舊港口段151-157地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經進行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遞送三聯單確認作業時,查貴產源未取得本局仁武廠進廠同意函,違反仁武垃圾焚化廠進廠作業程序規定應予以全車退運,惟該廢棄物已傾倒貯坑無法辦理退運,上開未取得仁武垃圾焚化廠進廠同意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大成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仁武垃圾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