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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1003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1/29
違規日期
2019/11/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5262-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1月13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燃煤鍋爐(E301)運作中,惟貴公司逕自拆除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3)之監視儀錶流量計,致與許可證(頁次:7/15)核定之監視儀錶項目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潮音北路二五一、二六三號及大工路一三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潮音北路二五一、二六三號
統一編號
865569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