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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違規日期
- 2021/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M05)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製程運作中。依貴公司提供109年原物料使用量報表,鋼胚使用量及鋼鐵使用量均超出許可證核定量且超過容許差值10%以上;且查該等原物料使用量亦已超過貴公司產能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金屬軋造程序(M05)登載之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北里甲后路一段九九八、一○○○、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北里甲后路一段九九八、一○○○、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