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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35
 
            
            
            
                
- 處分日期
 
                - 2021/06/27
 
            
            
                
- 違規日期
 
                - 2021/03/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相關文書資料,稽查時發現109年7月(7天)、8月(8天)、9月(11天)、10月(17天)、11月(11天)、12月(11天)及110年1月(16天),放流水量超過許可登記核准量25立方公尺/日(以水量計測設施經校正後誤差5%以上認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貴公司已檢具相關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辦理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變更,故本案不另訂限改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瓦北村瑤鳳路一段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瓦北村瑤鳳路一段3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