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030040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違規日期
- 2019/03/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石梅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3月20日來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15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X、Y棟),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8年3月20日審核通過,即貴公司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福州二街三六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段94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