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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2/09
- 違規日期
- 2019/0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申報廢塑膠混合物,107年3月、7月、8月產出情形(分別為0.54公噸、0.71公噸及0.24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0.17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事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