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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成畜牧場

文號
30-109-01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1/30
違規日期
2019/1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南市府環水字第05943-00號),稽查當時於貴場放流口處未見有設置告示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一、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化區菁埔寮段三六一地號,菁埔寮段三六三地號,菁埔寮段三六三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化區菁埔寮段361、363及363-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