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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芳塑膠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40-109-07007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15
違規日期
2019/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產生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逾100公噸,遲於109年7月6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一三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一三八號
統一編號
1638506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