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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9002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9/16
違規日期
2019/08/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使用國內PP及PE等材質廢塑膠,於廠內從事分類、破碎、壓出成型作業,每月約20噸,惟貴公司未將廢塑膠使用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作成紀錄保留供查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福興里興安路一一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區福興里興安路一一五號
統一編號
5662716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