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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府

文號
22-106-11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21
違規日期
2017/10/21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府於管制時段未經申請核准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等民俗活動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104年8月10日府環空字第1040723205A號公告事項一、(一)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裕農里裕豐街二一四巷二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裕豐街214巷2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