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順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2-020028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違規日期
- 2023/0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1月8日前往貴公司(大園區中山北路280巷16號)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有不明貝克桶約11桶(裝載電鍍廠產出之含鎳廢液),經查該含鎳廢液係收受來自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冠陞企業社,並作為貴公司廠內原料之用,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受託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停止營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八○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280巷16號
- 統一編號
- 8430588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