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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群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3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3/08
違規日期
2022/02/08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操證字第H4754-04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0年11月17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實質審查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1年1月20日駁回申請,貴公司未於公告日起1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統一編號
896971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