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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3/08
- 違規日期
- 2022/02/08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操證字第H4754-04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0年11月17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實質審查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1年1月20日駁回申請,貴公司未於公告日起1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