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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16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違規日期
- 2017/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M02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01-F34(流體組成:潑水劑,背景值:2.03 ppm,檢測值:21,117 ppm)及R2-A-F73(流體組成:氯乙烯混合物,背景值:2.31 ppm,檢測值:4,269 ppm)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