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3/04
- 違規日期
- 2022/03/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園區分公司(管制編號:K71A7912)從事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造業,本局於111年3月4日至該分公司稽查,經查該分公司網路申報資料,111年1月份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代碼:850001)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有質量不平衡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一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16號4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