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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41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違規日期
- 2024/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以報單 CX//13/0G5/NT346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運進口快遞貨物(散裝電子IC零件)1批(共6袋),經查驗檢視來貨為使用過(含破損)且效用不明之積體電路混合物(含手機攝影鏡頭模組),判定該批貨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惟未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六五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翔路105號(25.0990990990991,121.2508571348891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