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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6/07
- 違規日期
- 2022/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損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埔段0316-0265等68地號(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中興路-力行路段)(道路工程) 管制編號:J109J44001-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