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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8-060118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違規日期
- 2019/05/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7年8月出廠的**-8323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3月28日行經本市後壁區頂安里頂寮197-1號附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5月8日前到檢,惟貴公司逾檢測期限仍未到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頂安里頂寮一五三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