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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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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7/04
- 違規日期
- 2025/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下放EP專案,勾稽貴廠113年3月至114年2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4年6月10日至現場稽查,發現113年10月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D-1799廢油混合物)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之情事,已違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清除其產生之廢棄物至事業以外,應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若前開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 惟貴廠雖有修正,現場稽查時仍發現有異常情形,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平寮里和一路二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平寮里和一路二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