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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31
- 處分日期
- 2020/03/10
- 違規日期
- 2020/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管制編號:H5204133)108年12月18日申報委託清理之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及廢油墨(D-2405),至109年1月22日止仍未顯示已處理完成(聯單編號:H520413310800640、H520413310800651),貴事業未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在35日內向桃園市政府報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中華路一二四五、一二四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中華路一二四五、一二四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