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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20034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違規日期
- 2018/06/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917-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廢水放流口檢測pH值:9.5,另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5.9 mg/L、化學需氧量:167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懸浮固體:30 mg/L、化學需氧量:100 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同里環東路一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環東路150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