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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立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12-06001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6/27
違規日期
2023/05/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確實有排放土黃色廢水至周界溝渠致污染水體,惟當時貴公司無人在場,本局即電聯貴公司人員告知貴公司排放廢水之情事,並於5月15日前往補正相關稽查紀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三段五九六巷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596巷70號
統一編號
1289862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