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3-11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1/21
- 違規日期
- 2024/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貴公司於2024年08月19日清運車輛車號:3*5-*P行駛於台61線南下出口十份交流道,於週確認時顯示「此車輛正常運作」及車號:3*7-*P行駛於台61線南下出口南鯤鯓交流道,於週確認填寫「本日無啟動」,其二車輛GPS皆無軌跡,顯與事實不符)(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二○七號一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