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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6/05
- 違規日期
- 2024/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J-****)載運剩餘土石方(廢棄物代碼:B2-3,土壤與礫石、碎石混合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五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文件序號:TB110-00****)」,以供檢查,惟出場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三四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業街215巷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