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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9/21
- 違規日期
- 2017/07/06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6年7月6日派員查獲貴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乙腈』未依規定於106年6月30日前完成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程序、『乙腈』106年6月份申報紀錄與貴公司所填寫運作紀錄之日期、使用量及剩餘量不符(依稽查現場拍照存證之日運作紀錄與6月份網路申報系統核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8條第2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