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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6/12
- 違規日期
- 2018/05/14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北區榮濱路17號從事營建工程(傅德柚舞廳拆除工程)產生噪音,經本府107年5月14日授環空字第1070075808號函限貴公司於107年5月13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4日至現場進行限期改善複查,現場正進行房屋拆除混凝土破碎等作業產生噪音,於16時37分現場量測噪音之均能音量74.5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管制標準均能音量72dB(A)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市政北二路二三六號一九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榮濱路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