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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3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3/10
違規日期
2020/03/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鄒○○於108年4月30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9年2月21日大愛(函)字第1090201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9年1月16日另聘李○○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新富三街七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新富三街七六號
統一編號
804722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