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二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二廠

文號
30-110-06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6/01
違規日期
2021/04/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林園工業區聯合稽查,本局於110年4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林園二廠查核,貴公司林園二廠設有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六號
統一編號
753709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