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違規日期
- 2018/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商號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貴商號未依規定辦理107年8月7日受託柏鈞土木包工業清運土木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之營運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仍請貴商號依公告規範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核實完成申報,倘有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未依規定辦理清運土木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之營運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丁台里南阡巷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路32號(本案未依規定申報之廢棄物清運地點)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