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2/07
- 違規日期
- 2016/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22號設廠,從事布疋印染整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704-03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其燃料、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紀錄資料僅紀錄至105年9月份,核認定未依許可證核可內容操作與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3月22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