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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7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違規日期
- 2021/06/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2項規定,貴公司官田廠應於每年4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3月之定檢資料,惟貴公司官田廠逾期至110年5月28日申報本(110)年1月至3月定檢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一九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一九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