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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1/09
- 違規日期
- 2022/10/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70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屠宰業,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6日晚間前往貴公司,其廢(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放流口採水樣乙組,檢驗報告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為1100,未符合標準值150、生化需氧量為349,未符合標準值80、懸浮固體檢驗值為203,未符合標準值80、真色度檢驗值為2010,未符合標準值4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合格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1月28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4845)。限改日期:112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新興里中興南路二七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中興南路27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