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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22
- 處分日期
- 2024/07/26
- 違規日期
- 2024/06/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8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平版印刷作業程序,製程流程為:原料(紙)→部分裁切→印刷→部分裁切→成品。本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核時製程運作中,依貴公司提供112年油墨使用量為5.833公噸,屬環境部公告第7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油墨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惟貴公司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限改日期:113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八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