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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文號
30-107-09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9/12
違規日期
2018/02/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涉及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未依規定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化一路四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化一路45號
統一編號
972869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