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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31
- 處分日期
- 2024/09/25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29日16時0分派員至本市鳳山區五甲一路901之2號(七老爺段一甲小段1001、1003、1004地號)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判定點:鳳山區五甲一路、中崙路及臨海路交叉口)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經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營造事業,現場放置一鐵桶,貴公司人員於鐵桶內燃燒大量廢樹枝、樹葉,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二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一路90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