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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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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32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違規日期
- 2024/04/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廣藝館新建工程採購案-主體、雜項、拆除、合約(彰化市南郭路一段326號(南郭段坑子內小段45之347、45之344、45之341、45之317、南郭段南郭小段154之990、154之551、154之106、154之105、154之79、154之51、154之50、154之18、135之193、135之3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網路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貴公司109年9月至113年4月間申報資料顯示,該期間製程430005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皆為0,明顯申報資料有誤,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東街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135之3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