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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45
- 處分日期
- 2017/08/24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領有水玻璃製造程序M01(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86-00號),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時,查獲現場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堆置場(X003)運送流程新增一入料口,與許可證流程不一致。(二)堆置場(X004)未依許可證登載規定覆蓋。(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監視儀表讀值為零,無法紀錄壓差值。(四)現場另有一產品堆置場未納入許可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9月28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谭村鯉魚口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