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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4/29
- 違規日期
- 2018/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彰濱工廠設籍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5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8年12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11220003)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經查貴公司最近一批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自107年2月開始產出並貯存迄今皆未清理,有超過1年未清運之情事,經本局109年3月17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經查貴公司已於109年4月16日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不另予限期改善,爾後仍請確依規定辦理,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1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