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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1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1/11
- 違規日期
- 2022/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地點係從事公墓遷墓整地工程相關事宜,該地點堆置約1,470立方公尺(長70公尺、寬6公尺、高6公尺)剩餘土石方(夾雜些許生活垃圾),惟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依法告發。2.現場作業方式是否符合該工程履約規範,將函請公所加強監管,確保無違反廢清法之虞。3.當面告知環保相關規定,促請遵守,以免再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立仁里工專路五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竹圍子段8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