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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文號
40-109-07005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13
違規日期
2018/08/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檢具(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再利用資格(經授工字第10420413420號),再利用許可期限為107年6月3日,貴廠再利用核准期限逾期(107年6月28日)仍向阿爾發公司收受鉛粉渣及無鉛粉渣等廢棄物約12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號及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139巷1之1號
統一編號
8469796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