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泰美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泰美企業社

文號
40-107-040010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5/02
違規日期
2018/03/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南區隊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督察,貴社為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機構,發現收受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評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產生之燃煤飛灰(R-1106)進行再利用,銷售再利用產品(飛灰)予豐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裕民企業行、榮順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查貴社未網路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及廢棄物產生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中庄村一九鄰中正路三五一巷六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水上鄉大堀村大堀尾12-8號
統一編號
349644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