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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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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20030
- 處分日期
- 2024/12/16
- 違規日期
- 2024/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市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之事業(管制編號:F072****);本局於113年10月1日勾稽對比貴公司113年8月營運紀錄及113年8月GPS軌跡資料,發現貴公司申報之營運紀錄「113年8月7日載運北魚日式小舖、晶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米蘭之星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H-0001、H-0002)」,與實際載運情況(軌跡)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二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25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