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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違規日期
- 2022/07/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龍潭區干城段480地號等3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1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中豐路175號旁美都麗橋邊勘查,目視溪水為泥黃色,沿上游巡視至該新建工程,稽查時正進行地下室挖土作業,查獲貴公司黃泥廢水未有收集沉澱作業,逕自以抽水機抽取將該股黃泥廢水經由管線流至施工區外田邊側溝續流至泉水坑(其他:龍南幹線)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豐路一七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175號附近(敏盛醫院旁美都麗橋下)溪水、干城路220巷內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