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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9/14
- 違規日期
- 2019/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8年01月勾稽貴公司承攬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場所新建暨雜項工程-(107)府建字第00396號 (管制編號:J55C3141)107年04月至107年11月份網路申報資料,經查發現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於107年11月廢棄物產生量49.24公噸/月,貴公司承攬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數量為(24.57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10%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廣興里忠孝路三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一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