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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昌畜牧場

文號
30-106-02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2/02
違規日期
2016/10/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自文到日起位於本市阿蓮區崗山營段192、197地號之畜牧業停業,並於15日內出清所有畜養豬隻。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峯山里建國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 崗山營段192、19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