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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鴻畜牧場

文號
30-100-03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3/10
違規日期
2011/01/26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限改日期:100年04月19日。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紅厝里紅毛厝七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紅厝里紅毛厝7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