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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彰畜牧場

文號
30-113-09003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25
違規日期
2024/07/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427巷320號經營冠彰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78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場後方有一管線連接廢水調整池(T01-03)、活性污泥曝氣池(T01-05)、最終沉澱池(T01- 06),該管線流向通往場內雨水陰井,再續流至場外承受水體(社子溪);次查廢水池(T01-01)有多一管線,連結至雨水陰井續流至場外承受水體(社子溪),惟上述查獲兩管線皆未登載於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赤欄里中山西路二段四二七巷三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427巷32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