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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4/29
- 違規日期
- 2020/1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1665)載運剩餘土石方(為磚塊或混凝土塊),雖現場隨車持有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文件編號:ZJR109N2225-0095)以供檢查,惟其文件內容所登載之剩餘土石方種類惟B2-3(為土壤體積比利大於50%)與現場載運剩餘土石方比對後明顯不符,且去處非屬合法堆置、再利用或處理場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員山子路員山巷一六之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台64線西行八里匝道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