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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違規日期
- 2018/1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臺端經營之筌友企業社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塑膠押出製造程序正常運作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工廠北方處,發現有明顯之粒狀污染物自廠內散佈於廠外周界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7月2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福興路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福興路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