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砂石行
- 文號
- 20-109-08000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04
- 違規日期
- 2020/06/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7日稽查貴砂石行固定污染源砂石採取作業程序,發現堆置場編號X001至編號X005未設置明顯堆置分界及標高,且堆置場未覆蓋防塵網、灑水設備未作動,另相關設施檢查、保養及維護紀錄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登載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里潭平路五○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里潭平路五○七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6290712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